案件描述
本院受理的卢*与梁*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克拉**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25日审理终结并作出(2015)克**一终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梁*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扣划(查询、冻结、查封)被执行人梁*所有的价值48910.4元(标的额48286.4元+执行费624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原告汪*与被告胡*、胡**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卢*与梁*一案执行裁定书
杨*与杨*、王**、杨**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马**与马**、马**、李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吴*诉冯*甲、冯*乙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裁定书
魏*与薛某某一案执行裁定书
李**与邓**、邓**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邵**与王*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朱某某与张*、张*某要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王某某诉被告白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