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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与王某某变更扶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某某诉被告王某某变更扶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吴某某于2015年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吴某某申请撤诉的正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吴某某撤回起诉。

诉讼费40元由吴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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