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西安茁**限公司与西安乐**限公司、西安圣**责任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申请再审人西安茁**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西安乐**限公司、一审被告西安圣**责任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纠纷一案,不服西安**民法院(2013)西民一终字第008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西安茁**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本案由本院提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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