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2月26日受理友臣(福建**限公司诉重庆市江北区周圆食品经营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一案。因本案被告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均在两江新区,且标的在300万元以下,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最**法院关于同意指定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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