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马*与岫岩满**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诉被告岫岩满**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免收。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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