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姚**、田**与被告田小*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姚**、田**与被告田小*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姚**、田**于2015年4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姚**、田**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姚**、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97.5元,由原告姚**、田**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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