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洪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易传奇、韩**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查申请人洪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易传奇、韩**计划生育行政征收一案中,申请人洪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于2015年5月27日以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申请人已与被申请人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双方的协议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现申请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5)洪行审字第52号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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