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原告中**体管理协会于2015年11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音**管理协会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音**管理协会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体管理协会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