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扎鲁特旗**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吴*已履行(2015)扎鲁民初字第1361民事调解书的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扎鲁民初字第136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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