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雷*定申请雷*兴、吴*房屋买卖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雷百定申请雷百兴、吴*房屋买卖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限期内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高民初字401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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