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该委房裁(2011)828号裁决,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立案审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被执行人窦**已搬迁为由,于2011年11月30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申请执行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撤回执行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