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经达成和解,申请人于2014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案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申请人撤回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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