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武汉市**管理中心与武汉市港**西湖分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武汉市**管理中心对被执行人武汉**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城市路桥隧收费行政处理强制执行审查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23日受理。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申请人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不准予执行武汉市**管理中心的(稽查一)理决字(2014)第098号《行政处理决定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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