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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诉被告湘乡市公安局履行撤销治安登记法定职责一案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冯**诉被告湘乡市公安局履行撤销治安登记法定职责一案,于2014年12月25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2014年12月29日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已在网上删除了对原告冯**不利的信息,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冯**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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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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