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何**与宁夏河东综**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何**申请执行宁夏河东综**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何**于2015年1月19日自愿向本院撤销对本案的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3)灵民初字第135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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