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夏*诉被告石油工业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夏*于2009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夏*以双方纠纷已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夏*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00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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