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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昕诉石**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夏*诉被告石油工业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夏*于2009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夏*以双方纠纷已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夏*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00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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