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诉被告黄**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吕**于2014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吕**申请撤回起诉,意思表示真实,是对其权利的自由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吕**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吕**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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