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廖**与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廖记相申请执行李**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廖记相同意终结(2013)钟*初字第109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钟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钟*初字第109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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