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融创置地(天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田文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融创置地(天津)**有限公司与被告田文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融创置地(天津)**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行处分诉讼权利并无不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融创置地(天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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