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诉被告孙述强民间借款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5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黄**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70元,由原告黄**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夏*与侯**、谢**民间借款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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