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郑州思**限公司与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郑州思**限公司诉被告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河南思**限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郑州思**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郑州思**有限公司的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