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隆昌**有限公司诉隆昌苏泸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6)川1028民初670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隆*美佳**限公司诉被告隆*苏泸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主动撤诉,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隆昌美佳**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隆昌美佳**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782元,由原告隆**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