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银行**红桥支行与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红桥支行诉被执行人王*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1月7日做出的(2014)红民初字第205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红桥支行于2015年4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应履行给付申请执行人81434.77元的义务。

本院认为

经执行,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存款、没有房屋等财产可供执行,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现被执行人暂无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终结(2014)红民初字第205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具备执行条件时,可随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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