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4年9月10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116元,共计141元,由原告广西诚愉和物业**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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