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李**诉被告宋**、孟**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原告李**诉被告宋**、孟**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11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3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的委托代理人钟**及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李**诉称:二被告系夫妻关系,2015年4月15日,二被告将座落在延津县西大街与南大街交叉口西南角延津县时代广场第1幢西单元九层907号房转让给原告,并办理了公证手续,二被告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给原告,并为原告出具了收据。但合同签订后,二被告却意欲毁约,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2015年4月15日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二被告应履行交付房屋义务并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

被告宋**、孟**辩称:本案原告与二被告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并非买卖合同关系实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二被告也未收到所谓房款,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原告李**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公证书(内含商品房转让协议及公证书)1份,证明双方买卖房屋经过公证,合法有效。2、收费专用票据1张,证明原告交纳了公证费。3、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收款收据各1份,证明被告宋**转卖房屋是其真实意思表示。4、汇款收据2张,证明原告通过汇款给付被告170000元。5、证人张**当庭证言1份,证明原告先交付被告房款而后签订的公证书;被告宋**、孟**未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经庭审质证,二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3、4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据1称商品房转让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从未向二被告支付房款,公证书没有附公证员资格证书,对证据4称该证据证明了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与转让协议约定现金交付明显矛盾,只能证明原告向被告汇款的事实,但不能证明是房款,对证据2、5有异议,对证据2称与本案无关,对证据5称证人陈述与客观事实不符。原告提交的证据1-4客观真实,但不能证明其目的,本院仅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定,证据5证人证言与公证书内容不符,证言反映不客观,本院不予认定。根据庭审调查,依据有效证据,本院确认如下案件事实:2015年4月15日,二被告与原告签订商品房转让协议,并将其原始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交付房款的收款收据交给原告李**,同日河南**公证处对该转让协议进行了公证,并为原、被告出具(2015)延证民字第80号公证书。商品房转让协议约定房款及支付方式为:“该处商品房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叁佰捌拾元整,与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宋**、孟**)夫妻,甲方夫妻为其出具收据,并随将该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等相关材料移交给乙方李**。”,公证书显示:经甲(宋**、孟**)乙(李**)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夫妻二人以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叁佰捌拾元整的价格将案涉商品房转让给乙方李**,乙方于《商品房转让协议》签订后,将购房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宋**、孟**为乙方李**出具收据,双方无争议。庭审中,二被告称其与原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实际是被告宋**为原告出具借条借原告款200000元,约定利息为月息4分,原告在为被告宋**汇款时扣除了四个月的利息,仅向被告宋**汇款170000元,双方之间并非买卖合同关系实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二被告也未收到所谓房款。另查明:2015年4月14日,原告李**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分两次向被告宋**汇款170000元。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中,根据商品房转让协议关于房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原告李**应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二被告房款,二被告也应为原告出具收据,公证书对此也予以了确认,现原告主张其已经支付了房款374380元,却不能向本院提交二被告的收据,且其提交的两张汇款收据发生日期为签订协议的前一日,与双方约定的签订协议后一次性付款明显不符,不能证明该170000元是原告给付被告的房款,故双方商品房转让协议及公证存在虚假,庭审中二被告也不认可签订商品房转让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称双方实为民间借贷关系,结合本案实际,二被告陈述更符合常理,故应认定双方是以签订商品房转让协议作为双方借贷合同的担保,本案应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经本院向原告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故应驳回原告的起诉。依照《最**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李**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