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许*诉被告陈*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许*于2014年11月24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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