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项不属于物权制度

2021-07-12 13: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物权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关于物权的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由此引发的物权纠纷问题也是普遍的,但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物权有哪些。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哪项不属于物权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哪项不属于物权制度

一、哪项不属于物权制度

物权法调整范围如下:

1、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物权的保护,包括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2、所有权的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

3、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4、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抵押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留置权;

5、占有。

二、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2、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

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

4、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有体物。

5、物权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最典型的就是一个物上不可以有两个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所有权和几个抵押权并存),即“一物一权”。

三、物权保护的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四、不动产物权设立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不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确物权的调整范围,所以我们要解我们的权利是否属于物权,不然就会导致法律关系认识不亲。以上就是哪项不属于物权制度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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