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2021-07-09 14: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那法人反担保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法人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一、法人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法人反担保是指法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保障担保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1.保证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又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是指在保管、运输、承揽加工合同及其他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三、反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反担保函中的金额,币别应与银行对外出具保函的金额、币别相一致,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汇率风险。

2.一般不接受由政府部门单独出具的反担保。

3.反担保的有效期应略长于银行对外开出保函的最终有效期,以免因受益人在银行保函规定的。

4.有效期末提出索赔而银行来不及要求反担保人进行补偿的情况发生。同时,反担保人应申明,若银行对外垫付的款项没有得到补偿前,反担保继续有效。

5.反担保中的责任条款应与银行对外承担的责任保持一致,以防止银行对外开出的是“见索即偿”的保函,而反担保条款中却“一旦申请人未履约,反担保人才予赔付”等类似的条款,以避免在银行被无理索赔时处于被动地位,或被卷入难以扯清的合同纠纷中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法人反担保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法人反担保是指法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保障担保人的利益。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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