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异议登记

2021-01-20 11: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不动产通常来说就是我们的房子,当房子需要发生变动的时候就要办理不动产登记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然而当我们需要变更不动产的时候我们对登记簿上面的权利人有异议的时候怎么处理,那么什么是异议登记?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什么是异议登记

  一、什么是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指当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经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在登记簿上的登记行为。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二、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

  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真正权利人。

  具体而言,在登记中的几种主要形式的利害关系人有:

  1、法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房产继承时,被违法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

  2、因虚假手段转移房屋,权利受到侵害的原权利人,如通过伪造原权利人签名、假冒产权人等虚假手段将房屋转移,此时原权利人为利害关系人;

  3、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房改房上市未经同居住成年人同意使其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

  三、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点

  1、认为现状登记簿记载有误

  当利害关系人认为现状登记簿记载有误,此时可申请异议登记,如姐发现父母亲房屋已被转移到妹名下,而父母亲并不知情,姐向登记机构提出就其妹取得的房屋是有异议的,认为其妹是通过虚假手段获取的。异议登记期间,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登记机构应暂缓办理。

  2、权利人因处分房屋申请登记,但处分的登记事项尚未记载于登记簿,此时,利害关系人认为现状登记簿记载有误。

  3、房屋权利人已将房屋转移或抵押给第三人,并向登记机构申请相应的登记手续,此时,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上记载有误,申请异议登记。若处分房屋登记申请已受理但尚未记载于登记簿,利害关系人异议登记受理的,登记机构应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如果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不是利害关系人,则即使登记簿记载有误也无权申请。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异议登记的具体内容,由文章内容得知当我们发现不动产登记簿上面记载的内容有错误,但是不动产登记簿上面的权利人又不同意更正的话,我们就可以申请异议登记,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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