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企业出资人权利是什么

2021-01-1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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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在一起出资设立企业都是常见的,但是设立不同性质的企业,他们出资人的责任也就不同。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企业出资人权利是什么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出资人权利是什么

  一、企业出资人权利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其合法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归投资人,所以投资人对于企业财产享有完整的和充分的支配权与控制权,它可以将企业的某一部分财产转让给他人,也可以将整个企业都转让给他人;当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以继承法的规定对独资企业行使继承权。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这里的财产既包括独资企业成立时的出资财产,也包括独资企业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财产;既包括机器、厂房等有形财产,还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财产。

  二、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分离的原因

  1、因身份限制而为,实际出资人为国家公务员:我国公司法虽没有禁止国家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但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柜架内,公司登记机关要求作为自然人的股东要出具证明证实其不是国家公务员;有关政府机关的文件也要求国家公务员特别是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为了不违反上述规定,国家公务员会找一个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作为名义股东,而其作为实际出资人。

  2、便于转让、抛售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部分实际出资人为了根据自己的需要转让或抛售其所投资的公司的股份而不受限制,也会作出找一个自然人作为公司名义股东,而自己作为实际出资人的安排。

  3、便于简化相关审批出资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须由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商务局办理审批手续,而且境外企业或个人出资须以外汇缴纳;一些境外企业或个人为简化审批手续或不以外汇缴纳出资,也会作出以境内企业或个人的名义向目标企业出资或收购目标企业的股权的安排,其结果是:在境外该企业或个人会对外公告某“目标企业”是其实际投资的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而在境内该“目标企业”的登记股东(名义股东)仍是境内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4、便于进行关联交易: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若发生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表决时须回避;某些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了保证关联交易的实现,会在股东会召开之前,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股份(出资)转让给第三人(名义股东),从而为完成关联交易创造程序条件,以最终完成关联交易。

  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它可以将企业的某一部分财产转让给他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它可以将企业的某一部分财产转让给他人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出资人权利是什么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企业出资人不能够抽逃资金,抽逃资金是违法的,如果出资以后后悔了,可以走正常流程退出。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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