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共有权有哪些类型

2021-01-14 10: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小区里面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就是业主共同所有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共有权,这和个人所有权是不同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共有权有哪些类型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共有权有哪些类型

  一、共有权有哪些类型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二、建筑物所有权分类有哪些

  1、纵割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它是指在纵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上所成立的区分所有权。纵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将一般连栋式和双并式等分间所有的建筑物纵切为数户的建筑物。这种形态之区分所有建筑物,各区分所有人之间的共用部分极为单纯,除共同壁、梁、柱外,屋顶、楼梯、外廊都是分开的,外围壁、梁、柱外,屋顶、楼梯、走廊都是分开的,外围壁、基地等均以境界壁为界,分属于各专有部分。因此,纵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与一般独门独院的单独所有的建筑物,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其纵割式区分所有权与一般单独所有权亦无多大的区别,其区分所有权特有的问题比较少,所以这种类型的区分所有权不是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重点。

  2、横割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它是指在横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上所成立的区分所有权。横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上下横切分层所有的建筑物。例如将一栋四层楼的建筑物,上下横切为四层,分别为甲、乙、丙、丁四人所有。这种形态的区分所有建筑物,其区分所有人间的共有部分,除共同壁、梁、柱外,尚有共同的屋顶、楼梯、走廊、外围壁、基地等,其横割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完全不同于一般的所有权,是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重点之一。

  3、混合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它是指在纵横分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上所成立的区分所有权。纵横分割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上下横切,左右纵割分套(单元)所有的建筑物。例如将一栋四层楼的建筑物上下切为四层后,再于以左右纵割为一套套的套房,我国称为单元。这是区分所有建筑物最常见的形态,即现代公寓大厦之区分形态。这种形式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同部分与横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相同,在其上成立的混合建筑区分所有权的重点之一。

  三、共有产权房如何办理过户

  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人过户要复杂,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果买房人办理贷款,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

  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共有人应当到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需要的手续主要有: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共有权有哪些类型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共有权要处理的,不仅是排外的部分,还要处理好业主内部的关系。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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