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

2021-01-20 14: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留置财产其实是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留置了债务人的财产首先受偿,留置财产中也有像一些动产那样可以分割的,可以分割的留置财产的定义跟不可分割的财产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是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什么是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

  一、什么是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本条是关于可分物作为留置财产的特殊规定。

  可分物是指经分割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或者失去其价值的物。而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表现为:

  1、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

  2、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

  二、哪些财产能作为留置财产

  用于留置的财产,指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3、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5、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7、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8、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三、留置财产是否限于债务人所有财产

  法律上设立留置权制度的原因在于保全对标的物有保值增值行为的特定债权,而不在于标的物归谁所有,更不在于债权人是否知道该标的物的真正归属。因此,只要对标的物有保值增值的行为,债权人即可对由此产生的债权就其占有的标的物取得留置权。

  留置权所担保债权的发生与该标的物的联系,比与债务人的联系更密切。如修理合同中,修理费债权是因修理行为而发生,修理行为提升了标的物的价值。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是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相关知识,阅读文章可知留置权是不可以分割的,而可以分割的留置财产是那种即使分割了也不影响留置权的行使的财产,例如留置权人留置的是债务人的部分财产,留置这份财产没有使留置权失效。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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