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

2021-11-05 13: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听到物权和债权这俩个概念。其实物权和债权都是最基本的一种民事权利,人们经常难以区分物权和债权,将二者搞混,导致民事法律关系混乱。那么物权和债权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物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的相关内容。
物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

一、物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

(一)定义不同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特征不同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必须具有公开性,即需要公示。物权设立采用法定主义从而具有优先效力,称之为物权的优先权;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

(三)意义不同物权可以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债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二、物权和债权有什么联系

物权和债权是民法中相对应的反应财产关系的民事权利,是民法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作为现代财产权的两大支柱,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实现对经济生活的调整。物权和债权具有功能上的互补关系,表现为二者的互用、互换、互动。由于物权法采取物权法定主义,对于那些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类型,常可以通过债权来满足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对于那些违反物权法定主义规定创设的物权,虽不发生物权的效力,但可以转换为相应的债权,产生债权的效力。

三、物权和债权每个人都有吗

物权和债权是人们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综上所述,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在于:定义不同特征不同意义不同、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债权是一种请求权。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物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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