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情形

2021-12-18 13: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在大多数农村人们为了增加收入,都会外出务工。那么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就想着转让出去。但是很多人觉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普通转让一样,今天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那些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情形,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看下去吧!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情形

一、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情形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2、城镇居民购买;

3、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4、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5、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6、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即同村的村民间买卖才有效,城镇居民或其他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在法律上均认定为无效。

2、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或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

3、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需由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批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逐宗落实到户。

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随房屋一并转让才有效。

5、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三、宅基地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很多人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法申请宅基地,所以就会想到和拥有宅基地的村民进行交易,通过转让的形式来获取宅基地。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可以一直继承本户拥有的宅基地;直至本户无人,宅基地有村组织收回。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介绍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情形”的相关内容。关于转让宅基地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集体内部转让。需要特别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可外部转让,否则就会无效。您还有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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