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

2021-03-30 15: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近年来,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多人关注农村宅基地的相关问题,宅基地是指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你知道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是什么吗?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宅基地怎么申请报批

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申请使用宅基地修建住宅的,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申请确权登记发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时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收集的关于“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对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了解相关宅基地的法律规定,能够让我们越来越懂得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问题。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