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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区别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去哪里办

2022-07-20 13: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区别在于,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由登记机构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办理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区别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去哪里办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区别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区别:

  1.《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2.《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

  3.《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去哪里办

  不动产登记证明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除不动产权证书外,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还会遇到“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相关事宜。找法网提醒您,它主要是在证明抵押权、地役权或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时候使用。

  抵押权和地役权发放证明不使用证书的因素:不动产权属证明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明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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