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的相关规定如下:
1.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订立了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房屋;
3.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扶养人继承房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继承应注意的事项是以下几点:
1.继承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继承应当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3.房产继承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法定继承中继承房产如下:
1.要到被承继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刊出户籍,处理逝世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处理承继权公证,房产承继分两种:一是遗言承继,二是法定承继。需求提交的材料有:
(1)被承继人逝世证明;
(2)该套房子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据;
(3)承继人的身份证件;
3.处理房子过户注册,请求人是承继人或许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承继、遗言承继不同,需求付出税收。找法网提醒您,按我国房产注册准则,房产已成功过户到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