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确认合同无效有除斥期间吗

2021-06-16 09: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宗旨就是鼓励交易,尽可能让规则设计有利于交易成立,尽可能让成立的交易生效,法律缩小了认定无效合同的范围,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确认合同无效有除斥期间吗?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确认合同无效有除斥期间吗

一、确认合同无效有除斥期间吗

确认合同的无效不受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约束,无效合同的效力状态是自成立之日起便当然、确定、绝对、永久不能生效,无效合同不存在成为生效合同的可能。所以,确认合同无效没有除斥期间,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合同的效力。

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1、效力状态不同:

(1)可撤销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并非绝对无效,其在未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2)无效合同因为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自成立之日起便当然、确定、绝对、永久不能生效,不存在成为生效合同的可能。

2、发生的原因不同:

(1)产生可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二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在显失公平的条件下而订立的合同;三是因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合同。

(2)产生无效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合同;二是违反公序良俗而订立的合同。

3、公权力的干涉上的不同: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公权力无须直接干预其效力。可撤销合同效力的消灭必须由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如果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行为,那么,合同的效力将不受影响。

(2)无效合同通常事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依职权主动认定民事法律行为绝对无效。

三、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1、效力状态不同:

(1)可撤销合同是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合同,但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为行为人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

(2)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需要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合同生效还是不生效。

2、欠缺生效条件的原因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三:

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

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可撤销合同欠缺的生效条件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情形为因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生效条件是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情形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权处分人、无权代理人、无权代表人所订立的合同。

3、改变效力状态的方式不同:

(1)可撤销合同效力的消灭需要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如果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行为,合同的效力将不会受到影响。

(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改变需要特定当事人进行追认或者拒绝追认,为了对善意的合同相对人进行保护,合同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4、行使权利的除斥期间不同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可撤销合同中的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90(基于重大误解的可撤销合同),自合同成立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和催告权行使的除斥期间为30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确认合同无效有除斥期间吗?”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确认合同无效没有除斥期间,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合同的效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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