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对自然人的住所有什么规定

2021-01-2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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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然人的住所对自然进行婚姻登记、债务履行等民事活动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无论是在进行民事活动还是发生民事纠纷时,确定自然人的住所都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民法典对自然人的住所有什么规定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民法典对自然人的住所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对自然人的住所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对自然人的住所做出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这里的“经常居所”,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意见,指的是“离开住所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二、住所与居所有什么区别

  住所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场所或者主要场所。自然人的住所一般指自然人长期居住、较为固定的场所。

  居所指自然人实际居住的一定处所。居所与住所的区别是:一个自然人可以同时有两个或者多个居所,但只能有一个住所。一般的居所都是自然人临时居住的,为暂时性的,住所则为长期固定的。

  三、为什么要确定自然人的住所

  确定自然人住所,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在民法领域,住所是决定监护、决定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决定债务履行地、决定诉讼管辖地以及涉外法律适用等的重要因素。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住所有哪些分类呢

  1、意定住所,又称任意住所,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的住所。

  2、法定住所,指不依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而由法律规定的住所。

  3、拟制住所,是指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把居所视为住所。

  五、法律规定确定住所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1、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2、自然人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点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3、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不明确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民法典对自然人的住所有什么规定的法律知识。民法典对自然人的住所主要规定了自然人的住所的确定方式,以及当自然人住所与居所不一致的特殊情况时,又如何确定住所。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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