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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规定是什么

2021-01-2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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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民法典中,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但也有个别情况除外,就是即使年满十八周年以上的成年人,如果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也同样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民法典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规定是什么?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有哪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评定因素是什么?以下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民法典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年满18周岁,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评定因素是什么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

(3)辨认能力削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得到的民法典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成年人一般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但如果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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