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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1-01-2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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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中第四节都是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包含了非法人组织的设立、解散、债务承担、清算等内容。更多关于民法典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找法网编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民法典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中第四节都是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包含了非法人组织的设立、解散、债务承担、清算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第一百零八条: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二、非法人组织的主体地位

  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也具有民事诉讼能力,是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的另一类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只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其在财产和责任上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三、非法人组织有非营利性的吗

  非法人组织有非营利性的,党、政、军机关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进行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依法领有《筹建许可证》的筹建企业中的筹备机构,如筹备处、筹建委员会、筹建指挥部,等等;按照《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行规定》由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上述非法人组织都是具有公益性的。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人或出资人需要对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民法典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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