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范围是:
1.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2.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5.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找法网提醒您,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6.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7.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照护被监护人,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有监护人在一定期限内因故无法行使监护权的,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