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如下:
1.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合同成立的平等原则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