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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有间接故意吗

2018-12-18 15: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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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公共安全罪,大家应该都有听说过。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有间接故意吗?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现有哪些情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疑惑。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有间接故意吗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间接故意吗

  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下三个特征:

  (1)行为人实施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即除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采用的犯罪方法与失火、爆炸等方法的严重危险性显然不相称,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本罪的客观特征。

  (2)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如果未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不严重,均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造成。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三、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现有哪些情形

  (一)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故意。这种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性相当,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此外,刑法中规定醉酒驾驶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这种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牟取非法暴利或者报复社会,其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三)以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报复社会或者寻求新奇刺激而向人群开枪射击。这种行为,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危害公共安全罪有间接故意吗,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以及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现有哪些情形。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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