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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请假工资怎么算

2022-06-1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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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工资有三个标准,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的为1.5倍,如果是休息日的则为2倍,如果是法定节假日的,那么按照3倍计算。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加班请假工资怎么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加班请假工资怎么算

  法定工资是这样计算的,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等于每天的工资,再除以8小时,等于每小时的工资,如果是平时加班就拿小时工资乘以加班小时再乘以1.5倍,周末的是2倍,法定节假日的是3倍。请假扣工资,如果请假一天,也是按照上面所计算的每天的工资扣除,这样是合法合理的。

加班请假工资怎么算

  二、加班费的计算要算岗位工资吗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并不是岗位工资,加班费计算基数的规定是:

  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三、用人单位能否自定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定工资是这样计算的,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等于每天的工资,再除以8小时,等于每小时的工资,然后再以此计算加班工资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加班请假工资怎么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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