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咨询

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21日,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由于我于2013年2月25日在一家公共机构工作,我签署了一份正式的雇佣合同(非劳务派遣合同),但我没有营业场所。在计算未配备人员的员工的服务年限时,不计算以前单位的服务年限,而是根据他们进入当前事业单位的时间计算。这个计算合理吗?

2022-07-18 07:53: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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