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时成立。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需要买卖双方都符合主体条件。
农村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需要满足主体合格:
1.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2.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
3.找法网提醒您,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有六种,具体如下:
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