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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发生效力的时间

2019-06-2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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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而不动产登记证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那不动产登记证发生效力的时间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说明。

不动产登记证发生效力的时间

  一、不动产登记证发生效力的时间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一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二、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果看,不动产登记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以及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

  1、公示力

  所谓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

  2、形成力

  登记的形成力,又称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是指登记具有使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

  3、推定力

  登记的推定力又称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是指以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当事人的权利内容为正确不动产权利的效力。

  4、公信力

  登记的公信力是指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为真正的权利人,如果以后事实证明登记记载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

  三、不动产登记证政策

  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新证启用后,以前的薄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作为物权法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的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问世,意义十分重大。

  新证问世,旧证依旧有效,不受任何影响。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而新证全国推行有一个过程。大家不用急着换领新证。以后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就不用换领新证。大家愿意换新,可以视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推广进程而定。

  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是司法层面的,其效力具体有公示力、形成力、推定力以及公信力等四种;此外,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有利于打击腐败以及抑制炒房行为等效果。不动产登记证发生效力的时间,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还有什么疑问,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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