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咨询

我在销售室,和买方和中介人签约,约定买方买房,过了房子后,收到最后一笔款后交房。 如果过户后,买方被债务冻结了资产,我一直没有交房子,可以保留住房的使用权吗? 我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子吗?

2020-06-17 21:3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 一般来说,开发商不交房,符合条件: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 从实际看,开发商不交房,符合条件: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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