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电子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2022-12-16 1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电子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主观愿望不同,邀请的内容不同。如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

电子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签订电子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一、电子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电子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

  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

  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二、签订电子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签订电子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有:

  1.缔约人主体身份真实;

  2.双方经过要约、承诺达成合意;

  3.格式合同须遵从格式合同相关规则;

  4.对数据电文形式的要求:必须“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

  5.对电子签名可靠性的要求:即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为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或者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可靠性条件的电子签名。

  三、电子合同有哪些分类

  找法网提醒您,电子合同的分类有:

  1.从电子合同订立的具体方式的角度,可分为利用电子数据交换订立的合同和利用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

  2.从电子合同标的物的属性的角度,可分为网络服务合同、软件授权合同、需要物流配送的合同等。

  3.从电子合同当事人的性质的角度,可分为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和合同当事人亲自订立的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合同的要约 9999人浏览
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合同法要约和承诺案例
要约邀请 9999人浏览
合同法要约和承诺案例
电子合同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邀请 9999人浏览
电子合同要约生效的时间
如何构建电子合同管理标准体系
电子合同管理 9999人浏览
如何构建电子合同管理标准体系
合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
要约的效力 9999人浏览
合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
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效力分别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 9999人浏览
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效力分别是什么
合同要约与承诺是什么意思
电子合同要约 9999人浏览
合同要约与承诺是什么意思
加载中